香港银行信用证
信用证即是Letter of Credit,简称L/C,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具体来说,信用证是银行依据进口商的要求,向出口商发出的、授权出口商签发以银 行或进口商为付款人的汇票,保证在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必定兑付相关款项的保证文件。
正确运用信用证,可以将外贸交易的风险转变为银行风险,让银行做您和海外客户的信用中介。鑫世纪向所有新老企业客户提供银行信用证开具服务。
银行信用证特点:
1、开证行承担第一性的、而且是独立的付款责任;
2、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
3、信用证是一种单据买卖。
银行信用证主要内容:
1、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
2、对货物的要求;
3、对运输的要求;
4、对单据的要求;
5、特殊要求;
6、开证行对受益人及汇票持有人保证付款的责任文句;
7、国外来证加注;
8、银行间电汇索偿条款(t/t reimbursement clause)。
银行信用证开具程序:
1、信用证由付款人向银行申请,付款人交付手续费用和保证金;
2、开证银行向收款人发出信用证;
3、收款人在获得收款保证后发货。
银行信用证开具条件:
1、与银行交往良好;
2、付款人(进口商)具有进出口权;
3、付款人要存入相应金额的款项作为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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