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注册需要了解哪些法律法规!
香港作为内地企业“走出去”的途径,一直受广大内地企业家的青睐,但在香港公司注册过程和后期经营中涉及到的法律法规也是不可忽视的问题。下面小编就根据香港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新政策,其中有几条与香港公司拥有者利益相关,做简单的整理介绍。 为规范公司治理,责任到人。香港对《公司条例》进行了修改并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公司须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 (简称为SCR),即在香港成立为法团的公司须取得和保存实益拥有权的最新数据,识别及确定对其有重大控制权的人及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供执法人员查阅。
公司是独立的法律实体,换言之,公司本身是独立于公司拥有人的法人。有限公司享有以有限法律责任经营业务的好处,同时也必须履行责任,遵从《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各项条文的规定,包括:(1)按时向公司注册处处长披露和申报指明的公司及其高级人员和股东等资料;(2)申报这些资料的更改,以便公众人士可随时查阅公司注册处处长备存的最新公司资料等。
然后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商新发牌制度已于2018年3月1日生效。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任何人在没有牌照的情况下在香港经营信托或公司服务业务,即属犯罪。任何人拟在香港经营信托或公司服务业务,必须申请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商牌照。
因此想注册成立一个香港公司,最好是找一个正规有资质的代理公司办理其注册事宜(如百利来)。而本身从事代理注册行业的香港企业也需要获得该牌照才能继续提供该服务。
推荐阅读